金门金寧乡顶林路与琼安路口于今(27)日上午6时55分许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许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沿着琼安路往咙口方向行驶,与由陈姓男子驾驶的公车沿着顶林路往古寧头方向行驶,在路口发生碰撞,造成公车前车头及前挡风玻璃损坏,自小客右车门毁损及左前轮爆胎,由于适逢上学时段,引起路过民眾的注意。
警方指出,这起事故造成许姓驾驶及公车上李姓男乘客受伤,伤者皆由消防队送医做进一步治疗,双方驾驶经警方实施酒测,皆未有饮酒情形,肇事原因正由警方厘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令规范,有闪灯号志的路口,闪红灯就代表「支道」,闪黄灯则是「干道」,因此闪红灯得先礼让闪黄灯车辆;而无号志路口,地上或路边有「停」或「让」的标志或标线就是支道,须礼让干道车辆先行。提醒民眾行经闪灯号志路口,除了遵守路口标志标线外,并应减速慢行,遵守速限行驶,多注意礼让,就能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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