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会昨三读修正《海岸巡防机关器械使用条例》部分条文,经过海巡署长就该情形合理判断,认为已经没有其他手段制止时,得于必要限度内使用炮,而若于情况急迫或无法有效通联时,得由现场最高指挥官认定;对此,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表示,对于什么情况是「急迫」,就是空白授权,内部细则要订好,否则武器都是一刀两刃,可能有很多副作用。
赖士葆表示,所有武器都是一刀两刃,执法单位必须去拿捏,否则可能有很多副作用,当时因为海巡弟兄他们需要,立法院也觉得可以,才来修法,但对于什么是「急迫」情况,就是空白授权,自己要去判断,还是有指挥系统,内部SOP细则要订好。
民进党立委赵天麟表示,枪械使用办法是针对所有治安执法人员,不仅是陆上警察,还有海上海巡,在这个脉络下,给予执法人员面对凶徒、海盗时,更有执法能量。
赵天麟指出,且中共海警法越修越严峻,恐造成区域灰色衝突,对于海巡人员的安全跟执法能量当然要提升,母法通过后,子法配套措施要更周延,相关学者的提醒,也是让海委会主委管碧玲跟行政院考量,海巡毕竟是第二海军,要尽量避免引发战争衝突,这部分就要让管碧玲伤点脑筋。
另外,明定海巡机关用炮的认定权责,会不会让海巡有军队的味道,对此,赵天麟表示,船体本身武器就是炮,面对海盗、侵害电缆的渔船、民兵等等,使用的武器就没有那么多限制。
他指出,如果在这个地方绑手绑脚,就让我国海巡兄弟姐妹只能降低治安能量、束手就擒,因此必须授予海巡执法能量,大家也担心中共现在挑衅意味浓厚,若用到炮会造成更大型武装衝突,这部分管碧玲有说明,会在子法更周延,希望海委会多花点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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