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1997年入伍当兵后,被起诉与非军人身分的陈姓男子共同抢夺,陈被判无罪,但他受军事审判判刑5年确定,王声请释宪后,宪法法庭判决《军事审判法》相关规定合宪,但王男可以依判决意旨声请再审,且与王男相同案例的民眾也都可提再审,让再审门槛再放宽。
洪仲丘事件后,2013年军审法修法后,军人涉刑事案件已全部回归普通法院,军审法形同被架空;但宪法法庭在判决理由中,让旧法时期,因被控同一犯罪事实,却与一般民眾有不同判决结果的军人,可以获得再审。
对于此次判决创设再审条件,15位大法官中有6大法官不同意,其中吴陈镮大法官提不同意见书,认为本件判决既宣告法规范合宪,却又宣告声请人得就原因案件确定终局裁判声请再审,与司法院解释先例有违。
王姓男子是委由目前担任立委的邱显智律师,为他声请释宪,主张他当时是一兵 ,但军事检察官、军事审判官至少都是上尉以上的长官,上命下从,军令如 山 ,重视阶级之军事体系中,一兵王瑞丰 ,如何有可能与公诉机关军事检察官对等?如何可能有平等诉讼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