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妻多年来数次发现丈夫手机内与小三的咸湿讯息,丈夫说「妳的屁股才留给我」、「结束可以顺便吃了妳吗」,小三回应「是我吃你」、「你是真大支」等内容,人妻因此翻拍手机画面诉求离婚,却遭丈夫提告妨害秘密,法官认为她是以配偶身分、以最轻微的方式存证,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女子在104年至107年间发现丈夫手机跳出名叫「nana」的女子传讯息,就翻拍丈夫手机内的对话内容共22张并提出离婚,丈夫控告她无故照相窃录他人非公开之谈话罪嫌,女子辩称当时看到对方的露骨讯息,为求保全婚姻才翻拍,称丈夫平时都同意她使用手机。
丈夫与「nana」的对话中,丈夫说「也太正,我目不转睛」、「妳的屁股才留给我,不能跟别人乱来,只有我才可以」、「那结束可以顺便吃了妳吗」,对方回应「是我吃你」、「你是真大支」等内容;男子强调他是为了家族企业,与日本客户做生意到酒店应酬,内容是与酒店小姐客套閒聊,并非出轨。
法官审酌,女子结婚前在日本留学,毕业后在26岁结婚全心养育4名子女,丈夫在外工作曾与异性纠缠不清,导致影响女方的不安与信任感,女方对婚姻忠诚问题较为敏感,老公又仅以三言两语敷衍带过,认定女子是用最小侵害的手段保障自己权益,并仅用于离婚诉讼,侵害程度相比之下并无过当,判老公败诉,女方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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