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盐寮、三栈溪、崇德海域近年沙滩车活动兴起,管理权责包括噪音、扬尘及生态问题,中央还在研议管理指引。但依照规定沙滩车禁止行驶于道路,新城警分局清查辖区共有15家业者,目前已取缔3件,最高可罚3600元,也请业者告知游客勿随意行驶一般道路,将依法开罚。
无党籍县议员杨华美质询指出,花莲列管沙滩车业者共22家,噪音、扬尘问题持续影响居民,县府回应,中央正研拟「沙滩车管理指引」,不过杨华美说,业者在河川农地搭盖违建、网美打卡设施占用沙滩、沙滩车违规行驶道路间,这些违规事实都是现有法规可管理或裁罚。
新城辖区沿岸沙滩车业者多达15家,常见沙滩车出没,依法沙滩车禁止行驶于道路上,违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2之1条规定,处行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行驶或使用。
新城警分局表示,为避免沙滩车行驶道路而发生事故,警方连日针对业者加强宣导,并编排专案勤务取缔,碰巧就发现有游客行驶沙滩车到台8线路上,警方拦查直接告发,开出3张罚单,被告发都是游客,他们说租用沙滩车也不清楚不能骑到道路上。
新城警分局长吴思翰表示,「就是不能骑到马路」,沙滩车并非属专供载运人客或货物的交通运输车辆,不得请领牌照及行驶一般道路,且许多游客是第一次接触,对于操作不熟悉,若行驶在道路上很容易会发生意外,呼吁业者提醒游客切勿行驶道路,如发现有沙滩车行驶道路将依法取缔,遏止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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