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第二阶段指定项目甄试,各大学校系将从5月18日起到6月4日陆续举办,大学招联会今(12)日表示,若考生于二阶甄选时为新冠肺炎重症案例,可适用「大学申请入学管道因应疫情应变机制」,但需提出各地卫生局发放的隔离治疗通知书佐证。
虽然新冠肺炎已自法定传染病第5类改为第4类,不过疾管署仍规定,新冠併发症(中重症)确诊个案,经医师评估须住院隔离治疗并通报,由公费支应隔离治疗期间医疗相关费用,解隔条件不变。
大学招联会提醒考生,若在二阶甄试期间,因确诊住院隔离治疗的中重症考生,还是可适用已于4月12日公布过的112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管道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应变机制,考生若需要申请适用「大学申请入学管道因应疫情应变机制」,必须提出由各地卫生局所发出之「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隔离治疗通书及提审权利告知」文件佐证。
大学招联会执行秘书王文俊提到,国内疫情虽已趋缓,平日仍要做好自我卫生管理,随时注意个人饮食与卫生习惯,勤洗手消毒、避免出入人潮拥挤的地方,若应考前有发烧等身体不适的症状,记得尽快与应考校系联繫,安排备用试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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