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战火起源于泰山在5月9日晚间以发布重大讯息方式解任独董陈敏薰,但隔日遭交易所纠正并要求限期更正,泰山再于11日提起诉讼方式,针对独董陈敏薰执行职务丧失独立性,提起确认委任关系不存在诉讼。

泰山昨(12)晚声明中指出,陈敏薰依法既已当然解任,已非泰山公司独立董事,自不得再本于泰山公司独立董事身分要求查核泰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相关簿册,核属无据,公司自得拒绝提供前述文件资料。

另外,泰山强调,已向臺北地方法院针对独董陈敏薰执行职务丧失独立性乙节,提起确认委任关系不存在之诉讼,盼相关人等与主管机关能谨守分际,依司法判决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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