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男子平日担任捐血站夜间值班人员,常透过通讯软体观看群组内散布的窃录影像消磨时间,突然想到常与女性护理师共事,竟一时色令智昏,偷偷在更衣室放置手机偷拍,但手法拙劣被一眼看穿,屏东地院法官审结后,一审依妨害秘密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江南某日上午7时许,趁着眾人上班前夕,在捐血站2楼更衣室,将自己的苹果手机放入更衣室鞋柜上所摆放具有孔洞的鞋盒中,利用护理师更衣时,以手机录影方式,窃录女子更衣及身体隐私部位。
这名眼尖护理师一眼就看到鞋盒孔洞中有藏手机,且察觉手机处于录影状态,旋即向站长报告,眾人先不动声色。
江男因见女子更衣久未下楼,担心遭人发现,即上楼查看,发现更衣室内无人,随即入内取走手机,护理师见状后要求她等站长到场后再下班,因知悉犯行曝光,随即坦承犯行,护理师也当场报警。
法官认为,江男无故窃录女子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除侵害对方隐私外,更造成一定心理压力及创伤,显然欠缺对他人隐私权尊重,且尚未女子和解并获得原谅,实属不该,念犯后尚能坦承犯行,因此判刑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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