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发布核释,若是以当年度钱6个月营收总额试算上半年营业所得办理营所税暂缴,可以免试算CFC应认列的投资收益。
财政部表示,《所得税法》第67条及相关函令规定,营业所得税应在每年9月1日到9月30日办理营所税暂缴申报。
暂缴税额主要有2种方式,其一是按上一年度结算申报营所税额的1/2为暂缴税额;其次是公司组织、合作社、及医疗社团法人,会计帐册簿具完备,使用蓝色申报书或经会计师查核签证,并如期办理暂缴申报者,可以选择当年度前6个月的营业收入总额试算前半年,按营所税率计算暂缴税额。
财政部表示,考量《所得税法》第43条之3营利事业CFC制度的各项适用要件及所得计算,是全年度资料为基础,尚难在年中判断一境外关系企业是否试营利事业股东控制的CFC,或计算认列的CFC投资收益。为简化行政作业及降低纳税义务人的遵循成本,财政部核释,若选择以当年度前6个月计算暂缴税额者,可以免试算CFC应列的投资收益。
而若是依据前一年度结算申报应纳税额的1/2,来申报营所税暂缴,今年是以111年度结算申报应纳税额来计算,无须考量所得特性。
财政部表示,去年营所税暂缴案件为25万件,多数是免办理申报、直接缴库者,採一般暂缴者为1.4万件,採是算申报者为116件。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