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环境保护署18日举办温室气体自愿减量推动策略专家论坛,会前环保署副署长沈志修接受访问时指出,依照气候变迁因应法规定,目前规画徵收碳费的对象是每年直接或间接(用电)排碳达2.5万吨以上的业者,全台500家、占总排碳量约8成。只要这500家业者达「自主减量」的目标,是可以取得优惠费率,也可以做为扣抵碳费的使用。
自愿减量机制 一般事业也能获碳权
减碳成为全球各国与企业都在力拼的目标,环保署18日表示,除了法规规定下的近500家排碳大户减碳之外,其他事业未来也能以自愿减量的方式取得碳权,未来可以进入到碳权交易市场,希望增加各界减碳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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