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震惊社会,为打击人口贩运,立法院今(19)日三读通过《人口贩运防制法》修正草案,诈骗集团把猪仔骗到机场,即使被害人有被警方劝回,没被成功卖到海外,仍可对诈团处最高5年有期徒刑;若被害人未成年,则提高至7年以下徒刑。
国人遭诱骗至柬埔寨事件发生后,行政院会3月23日通过《人口贩运防制法》修正草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内政委员会5月4日初审通过,不须再经党团协商;今日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
三读条文规定,「以强暴、胁迫、恐吓、拘禁、监控、药剂、诈术、催眠术或其他相类之方法,使人提供劳务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万元以下罚金」;若有意图营利,犯前项之罪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万元以下罚金,未遂犯罚之。
此次三读条文也包含「犯罪份子如果意图剥削,以强暴、胁迫、诈术等不法手段而进行招募运送容留等不法作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人如未满18岁,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柬埔寨事件有被害者护照、身分证遭人蛇集团扣留,三读条文通过,「利用不当债务约束、他人不能、不知或难以求助之处境,扣留重要身分证明文件,使人从事劳动与报酬显不相当的工作,或实行依我国法律有刑罚规定之行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内政部指出,这次修法幅度较大,后续将儘速徵询各界意见,积极研拟相关子法、配套措施或执行规范,以强化政府打击人口贩运的力道,让基本人权的保护更加周延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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