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民眾乘车权益,交通部公告计程车客运业须投保旅客责任险,每名乘客保额150万,若以台中市现有计程车8248辆来说,初估约有近5成尚未依规定投保,台中市府交通局指出,若到6月15日生效日仍未投保者,将依《公路法》裁罚3000至3万元罚锾,呼吁计程车客运业儘速投保。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过去法令没有强制要求计程车客运业必须投保旅客责任险,导致部分驾驶因考量营业成本等,未为旅客投保,万一真的发生事故,有些乘客求助无门、有些则是驾驶人必须要担负理赔的重大负担,得不偿失。
有感于此,立法院去年通过《公路法》第65条及81条条文修正,经1年宣导,交通部今年公告实施,并将于6月15日正式生效。叶昭甫说,根据交通部2021年10月的统计资料,当时约有49%计程车尚未投保旅客责任险,依照台中市计程车8248辆计算,约有4000辆尚未投保。
交通局强调,目前台中市府管辖的市区客运业、中央管辖的公路汽车客运业及游览客运业等,都已经规范必须强制投保旅客责任险,计程车部分若6月15日尚未投保每名乘客150万元旅客责任险,将可处罚3000至3万元罚锾。
交通局指出,法令没有宽限期,近日已透过各种管道宣导,呼吁包括驾驶人、车行或合作社、荣车等计程车客运业,应儘速投保旅客责任险,提高乘客与驾驶人的保障,也避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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