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提起民事求偿诉讼,指控叔叔与其妻子乱伦,且叔叔还传讯给她「做爱时,绝对不会自己舒服就好了,我一定会让我的女人达到高潮才会休息」,她回称「是真的欸」,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认定叔叔侵害配偶权,判决须赔偿20万确定。
这名男子提告指控叔叔是他继父之兄弟,2人为叔侄关系,他在2020年间因母亲罹癌之故,偕同他的妻子返回高雄老家经营之中式餐饮店工作,叔叔也在该餐饮店工作,2021年7月间,他经由餐饮店之员工提醒,赫然发现叔叔经常传送亲密LINE对话讯息给他妻子示爱。
他说,2人对话内容包括叔叔想念他的妻子想到快疯掉,想抱她一起睡觉等,两人除经常互称老公老婆之外,更在叔叔住处楼上亲密搂抱,甚至在于2021年7月4日相约前往汽车旅馆幽会。
叔叔还传讯给她「做爱时,绝对不会自己舒服就好了,我一定会让我的女人达到高潮才会休息」,她回答:「是真的欸」,男子指控2人显然已为婚外男女交往,并合意性交,严重侵害他基于配偶之身分法益,求偿20万元。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2人连带须赔偿20万元,叔叔不服提上诉,辩称没有与人妻婚外交往,且自己的道歉影片只能证明不再与人妻联络,但无法证明自己与人妻为婚外男女交往,甚至合意性交之行为。
高院二审认定这名叔叔与提告男子虽无血缘关系,但仍有亲缘关系,他竟逾越人伦礼节之分际,在对方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传亲密讯息,并为亲密男女交往,破坏家庭圆满幸福,判决驳回上诉,叔叔须赔偿2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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