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岁现役军人阿国,假日到住家附近国小与小学生打球,见到一名10岁女童也在场,竟对表示要教她「认识穴道」,于是强拉到教室后方无任处,强拉女童的手替自己手淫,女童不断要抽手,却遭阿国硬拉不放。事后女童吓到对家人哭诉,未料阿国在审理时,竟说自己有「恋童癖」求减刑,但法官不予採信,依强制猥亵罪判他3年2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阿国原为现役军人,于民国111年10月8日下午,与一名10岁女童及女童表哥,在中部某国小蓝场打篮球,直到傍晚要回家时,阿国对女童说要教她「认识穴道」﹐藉机与女童攀谈后,将她带到国小总务处旁之无障碍坡道处,强抓女童的手抚摸其下体。
但是女童当下立刻将手抽回,但阿国仍继续遭其抓住继续抚摸,约10秒后才放手,刚好女童的阿姨到校催促儿子和她快回家,阿国才迅速离去。事后女童返家神情有异,家人询问后才获知,气得立刻报警。
阿国在出庭时,辩护人辩称,经过诊断,发现阿国有疑似恋童症,此恋童障碍已属慢性精神疾病,他当时行为时控制能力明显受影响,至少有辨识行为能力显着减低之状况,希望法官依法减轻其刑。
法官审理后,认定阿国其为满足一己性欲,竟对未满12岁之儿童强制猥亵之,侵害女童之性自主决定权,戕害身心健康,依强制猥亵罪判他3年2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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