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劳工权益基金目前补助4类型诉讼费用,包含不当解雇、职灾或其他重大劳资争议案件及关厂歇业,劳动局拟修改「台北市劳工权益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扩大补助范围,议会法规会24日审查通过,只要劳工或工会因劳资争议事件衍生诉讼费或律师费都可用基金补助,本案将送大会二、三读。
劳动局拟修改「台北市劳工权益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原希望劳工因加班费或退休金衍生诉讼费用获补助,由于议员上周于法规会提案希望扩大补助范围,劳动局整合议员意见,改为补助劳工或在北市府设立登记工会因劳资争议衍生诉讼费。
另考量到劳工或工会申请仲裁或裁决劳资争议事件也需要律师费,劳动局增列相关补助,像是,因雇主为打压工会将劳工调职、不当解雇等行为须申请裁决衍生的律师费、不满裁决结果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费、因重大劳资争议事件必须申请交付仲裁所需的律师费,都可获得补助。
为鼓励劳工提升及培养自我技能,劳动局也在条例中增列补助促进劳工职业技能、促进国民就业费用。
林延凤发现,劳动局仅打算增列453万用于补助诉讼,527万则执行青年寻职、寻职辅导等其他补助,可是上述补助能用劳动局公务预算处理,为何往后要透过基金办理?
她要求劳动局,非补助劳工诉讼的项目应优先以公务预算处理,避免排挤补助劳工诉讼费用,让劳权基金运用回归帮助弱势劳工的初衷。劳动局长高宝华表示,会依照议员意见办理,调整条文规范。
法规会召集人秦慧珠表示,粗估放宽补助后,每年总支出达3800万元,基金收入仍有4100万元,尚不会造成资金赤字,但为避免6亿元本金被动用,要求市府实施1年后,针对基金财务收支平衡及补助办法做滚动式检讨。
高宝华表示,条例三读通过后,劳动局将尽速拟订相关具体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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