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第六救灾救护大队今(24)日配合财团法人防焰安全中心基金会,针对汐止、瑞芳、平溪、双溪、贡寮、金山、万里、石门区413家防焰物品场所及26家防焰认证厂商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幼儿园、护理之家及托育中心等避难弱势族群场所,检查防焰厂商认证、防焰标籤及防焰性能试验报告等项目,检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第六大队表示,避难弱势族群场所若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伤亡,因所居住人员紧急逃生避难能力不足,为使其于火灾发生时提升逃生应变效能,除场所内工作人员扮演重要角色,应平时定期模拟灾害发生之应变措施,另一重要逃生重要关键为场所若设置防焰物品如地毯、窗帘及布幕等,即可延缓火势扩大时间,提升逃生成功机率。
消防法规定「地面楼层达11层以上的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及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场所,其管理权人应使用附有防焰标示的地毯、窗帘、布幕、展示用广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违反规定将依法要求场所限期改善,届期不改善者,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善为止;民眾及负责人应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受罚,以确保居住场所安全。
第六大队大队长罗亿田提醒,防焰物品的设置具有抑制火焰扩大的救命作用,如果安装没有防火时效的防焰物品,将严重影响收容人员安危。而要装设防焰产品,应挑选经消防署认证核可的厂商及产品,相关资讯可至财团法人防焰安全中心基金会查询,也应向厂商索取产品的防焰性能试验报告书影本,确保自己的权益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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