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日前公布「全民健康保险法第八十一条涉及刑责移送司法机关办理原则」,调整A健保移送地检署的条件,除密医行为直接移送外,其余都以10万元为门槛。低金额的浮报、虚报行为,不必再等待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直接依情节轻重开罚,包括要求停约1~3个月、终止特约,或罚款2~20倍。

企划组参议蕫玉芸表示,过去健保署只要接获虚报行为,都会直接移送地检署,但根据长期以来的观察,地检署侦办的案件中,有6成都是缓起诉、1成不起诉,起诉的案件之有约3成。因此健保署决定修正办理原则,昨起上路。

根据最新作法,密医行为不论金额多寡,维持一律移送地检署处理,其余则以10万元为门槛。蕫玉芸解释,这是因为10万以上的浮报、虚报行为,很难说是不小心造成的。

对于10万门槛新制上路后,是否会有不肖医疗院所以小金额、分批方式A健保的行为?蕫玉芸说,根据健保署的行政调查,3年内的浮报、虚报行为都可以处分。未移送地检署的案件,经认定补发,即可立即开罚,不必等待司法处理结果出炉,就可依情节严重度、金额的多寡,停约1~3个月、终止特约,或开罚2~20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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