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限只到5月2日,若逾30日仍未缴纳,滞纳期满的6月2日起被查获,除补缴本税外,每次按未徵起应纳税额处0.3倍罚锾,各年度未徵起应纳税额累计裁处以0.9倍为限。
新竹市税务局表示,新竹市112年使用牌照税开徵车辆16万5002辆,开徵税额14亿705万元,经统计至112年5月25日已缴纳16万1034辆,缴纳税额13亿4193万元,徵起率达近96%。
但尚有近4000辆尚未缴税,占开徵数2.5%,提醒尚未缴纳的车主尽速至金融机构缴税,避免滞纳期满后使用公共道路被处罚。
税务局举例,某甲112年使用牌照税7120元,在滞纳期满1个月的6月2日以后仍未缴纳,如于112年6月10日在路边停车被查获,自112年1月1日至查获日6月10日期间欠缴税额3140元将处0.3倍罚锾共942元。
如仍未缴纳,于112年8月14日行驶公共道路被查获,自112年1月1日至查获日112年8月14日期间欠缴税额4408元处0.3倍罚锾1322元,累计处罚0.6倍。
再未缴纳,于113年1月2日使用公共道路再被查获,依112年欠缴全年税额7120元处0.3倍罚锾2136元,合计共处罚锾4400元,累计处倍数以0.9倍为限。
税务局再次提醒车主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驶公共道路、停放公共道路旁及路边收费停车格等,税务局及警方会透过各种科技执法查缉未完税车辆,尚未缴纳112年牌照税的民眾请尽速缴纳,滞纳期满后使用公共道路将会荷包失血。
民眾如有任何疑问,可洽税务局网站、AI智能客服或拨0800-000321、1999市民服务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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