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投地区车主看过来!台中区监理所30日指出,今年汽机车燃料费逾缴受罚案共有6万余件,监理所已于本月26日寄出违反公路法处分书,车主收到后应于6月底前完成缴纳,若逾期经催缴仍未缴纳,则会依公路法裁处300元至3000元的罚锾,以免逾期遭移送强制执行。
台中区监理所所长杨聪贤表示,自用汽、机车燃料费于每年7月徵收,若逾期经催缴仍未缴纳,则会依公路法第75条规定裁处300元至3000元的罚锾,并停止其办理车辆异动或换发牌照,及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杨聪贤说,车主收到处分书后,可于6月30日前,利用行动支付平台缴纳逾期罚锾,也可以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便利超商(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或各区监理所(站)缴纳。
台中区监理所官网已设置汽燃费约定扣款线上申办服务,杨聪贤也欢迎车主踊跃申办,未来开徵期限最后1日,即自动从约定帐户扣缴汽燃费,而且扣款前后会以手机简讯或E-MAIL等方式通知,可避免遗忘缴费受罚,也可降低纸本缴款书送达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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