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男子小易(化名)因与女学生有感情纠纷,2021年12月底竟两度尾随女学生,强拉并脱下其口罩强吻得逞,事后女学生告知母亲并报警处理;小易到案后辩称女学生是「自愿的」,法官不採信其说词,依犯强制猥亵罪,共2罪,各处小易有期徒刑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期间并付保护管束。
据判决书指出,小易与A女有感情纠纷,2021年12月24日下午4时许,小易将A女强拉至学校大楼尚无人使用之教室,使用扭打等强暴方式阻止A女离开,并强吻对方得逞。
同年月29日晚间8时许,小易在案发大楼1楼电梯口,见A女欲1楼某教室上课时,将A女强拉及推挤往1楼走道饮水机旁沙发座椅区,又于A女欲向外跑求援时,阻挡并推挤A女,以强暴之方式限制A女离开,并再度强吻她得逞。
反抗过程中,A女受有头皮、右手前臂、右手腕、右小指及双膝等处之伤害,案发后A女告诉母亲此情,并到警局报案。
小易到案后否认犯行,辩称自己从未对A女为强制及强制猥亵犯行,与A女仅是因感情纠纷产生口角而彼此扭打而已,2人亲吻行为,均出于A女意愿。
法官勘验监视录影器摄录、DNA鑑验之结果等证据,认为小易所言洵属推诿卸责之词,因此依犯强制猥亵罪,共2罪,各处小易有期徒刑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期间并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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