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期局副局长张子敏表示,泰山在5月5日董事会决议配发现金股利每股4元,法令并没有规定股利政策不能变更,但要经董事会决议,且要在「停止过户日」的前12个营业日对外重讯公告,以泰山的案子来看,停过日在7月6日,因此若要更改,就要在6月16日中午前对外公告,让投资人有所准备因应。
但张子敏也指出,突然改变股利政策,对市场、投资人都影响重大,呼吁泰山公司要「审慎评估」。目前泰山还未发布更改现金股利的重讯,已请证交所要持续注意后续发展。
若因调降股利政策导致股价下跌,投资人因此出现损失怎么办?张子敏也说,过去没有过这种例子,投资人若因此有损失、有争执,可能就要走法院,法院会做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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