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27岁谢姓男子今年搭乘公车时,见前排坐着一名女乘客,便从座椅缝隙中伸手偷摸女乘客的大腿,甚至还变本加厉脱鞋,以脚触摸女乘客的屁股。桃园地院审结,依性骚扰罪,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万5千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谢姓男子今年2月4日搭乘中坜开往新屋的公车,坐在最后一排座位,谢男见前排坐着A女,便心起色念,从A女后方透过座椅扶手的空隙伸手触摸A女的大腿,后来A女为了确认后方是否有人乱摸自己,便打视讯电话给朋友帮忙透过镜头查看。
岂料,谢男变本加厉,还将鞋子脱下,以脚触摸A女的臀部,以此方式对A女性骚扰得逞,后来A女将事发经过告诉公车司机,请司机协助报警并将公车停在路旁等候警方到场处理,全案才曝光。
桃园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大腿与臀部并非正常礼仪下可任意触摸的部位,未经本人同意就触摸足以引起本人的嫌恶感,且当时A女穿着裙子,谢男的行为明显为性骚扰,酌情后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之性骚扰罪,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万5千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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