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于日前禁止沙滩车进入宜兰县南澳神秘沙滩载客营业,因此沙滩车变少了,但2日却出现数名衝浪客在大海波涛下从事衝浪游憩行为。宜县政府表示,南澳沙滩全年禁止衝浪,针对违反者可依发展观光条例第60条,开罚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有民眾目击2日上午7时许,10余名衝浪客出现在南澳神秘沙滩,一行人把车子乱停在沿海路边就跑到沙滩北侧衝浪;因玛娃颱风刚过境,海面仍卷起一波波大浪,看着衝浪客在海上载浮载沉,极度危险!
县政府工商旅游处表示,依照「宜兰县南澳地区水域游憩活动范围及相关限制事项」,南澳海域全年禁止游泳、衝浪及水上脚踏车;其余水域游憩活动,含SUP、独木舟等,每年4月至9月可进行,10月至隔年3月禁止。
另外,当中央气象局发布海上或陆上颱风警报、超大豪雨特报或长浪警戒时,警戒区域包含宜兰县,该区水域全日禁止从事水域游憩活动,违反规定将可依发展观光条例第60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工旅处进一步说明,南澳海域禁止范围,北从宜兰县乌石鼻、南到花莲县和平溪口,辖管海域自高潮线向海延伸400公尺范围。且南澳水域均为无人看管水域,中、低风险活动项目及时间并非代表没有风险,民眾从事水域活动应注意气象局海象即时讯息,并考量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基本体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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