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登说明,2021年11月30日接获英特格对可能侵犯家登「中华民国发明第I238804号」专利权一事,先向商业法院提起「确认公司专利请求权不存在诉讼」。家登同日委请万国法律事务所,就英特格晶圆传送盒(FOUP)侵害上述专利权为由,向商业法院提出侵害专利权,请求损害赔偿1亿元。

上述2项诉讼案件于9日经商业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英特格生产、销售的晶圆传送盒产品未侵害家登「I238804号」专利权,故家登提出的相关诉讼及假执行声请均遭驳回,诉讼费用由原告家登负责。

由于上件侵权诉讼已被法官认定为未侵权家登A300晶圆传送盒(FOUP),因此英特格所提出的确认不侵权诉讼成立,意即家登不能再以此专利「I238804号」向英特格提出排除侵害、防止侵害及损害赔偿等请求权,但仅限于A300晶圆传送盒系列产品。

家登说明,公司每年投入近7%营收于研发上,光2022年便投入近3亿元研发资金。由于公司长期投入巨额研发经费与全世界技术最顶尖客户合作,才有机会较竞争者更早提出在2004年3月8日申请的「I238804号」专利权。

家登表示,「I238804号」专利权为光罩、晶圆传送盒产品填充装置改良,是半导体光罩、晶圆传送盒迈入铜制程、奈米制程中不可或缺技术,商业价值高达百亿,为家登投入研发不余遗力的代表性专利。

因此,家登将会捍卫公司权利持续上诉,争取法院对此技术的独特性与具备的商业创新价值认可。此2件判决案不会对公司营运现状产生影响,将委请法律顾问在收迄判决正本后,按法律程序研析上诉理由、续行上诉,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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