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树林警分局上月28日执行查缉车手勤务时,发现3名可疑男子,对方看见警员也立即逃窜至一旁的天主教堂园区内,警员直觉有异便上前追捕,最后在在建筑物内的楼梯间拦获其中1人,并查出其为越南籍失联移工,后续依法解送专勤队,不过警方作为竟然引起教堂阮文雄神父不满,认为侵害宗教自由。不过法界人士对于侵害宗教自由的看法不同。

警方强调,教堂附近银行林立,是反诈、防抢巡逻的重点区域,并非刻意派人到教堂前巡逻或站岗,相关执法行为皆依警执法规定办理,目的为查缉犯罪,预防危害发生,对于宗教自由绝对尊重,不会有刻意侵扰行为。

阮文雄神父表示,深感警察这样行为对于宗教自由及人权尊重构成了严重的侵犯,因此,他与一些宗教及非政府组织(NGO)的伙伴将于14日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达对此的极度关切及不满,也呼吁警政署及移民署等单位不要在宗教场所执勤抓人。

但法界人士的看法则不同,律师汤咏煊认为,宪法第 13 条保障人民的宗教自由,包括人民的信仰自由、崇拜与传教之自由。本案警方只是进入天主教堂园区盘查,并未有干涉天主教弥撒活动的传教或天主教信徒的信仰活动,因此我不认为有侵害到宗教自由。

胡书瑜律师则表示,我国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依照大法官释字的解释,是指人民有信仰与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参与或不参与宗教活动之自由; 而宗教行为,也必须在符合社会秩序、善良风俗等合法的状况下,才受到相对的保障。而本案追捕移工的行为,是基于刑事诉讼法追查犯罪、保护社会秩序的行为。因此,并不会影响到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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