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因听从妈妈吴淑珍的话,今年4月26日,最高法院将他依共同有掩饰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财物之洗钱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併科罚金150万元定谳,由于他涉偽证罪部分先被判刑确定,他请检察官声请定执行之刑,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执行1年2月。陈致中须关多久才能出狱,仍须由狱方决定。
陈致中在国务费案中,依吴淑珍指示作偽证,2011年遭判刑3月、不得易科罚金定谳,法官安排他到狱中易服社会劳动折抵刑期,他日前被依洗钱罪判刑确定后,检察官依陈致中请求向最后事实审之高院声请合併定应执行刑。
高院认为,陈致中所犯偽证罪、共同有掩饰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财物之洗钱罪之罪质、侵害法益、犯罪情节等迥异,且犯罪时间有别,彼此间之责任非难重复程度低,兼衡陈致中对量刑表示无意见,暨贯彻刑法量刑公平正义理念,定其应执行1年2月。可抗告。
陈致中2010年当选县市合併后第1届高市议员,不到1年因偽证案判刑3月确定后遭解职,事隔10多年后,陈致中又因官司二度被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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