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16)日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办法」草案,未来公路主管机关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得向接受讲习者收取费用。至于要收多少?目前公路总局正在研订费用收取标准,依每小时计费。
根据公路总局统计,目前每年参加道安讲习约14万至15万人。此前由于酒驾肇事伤亡严重,行政院会去年2月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时便表示,鑑于近期接连发生酒驾肇事致人死伤的严重事故,鉴于各界对于检讨酒驾的高度期盼,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时数相关费用宜由参加者自行负担。
根据交通部预告修正草案,除了未来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必须收费,同时新增须参加道安讲习的对象,包括:车辆驾驶人在行人穿越道或交岔路口不停让行人、不听交通警察制止或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者;此外汽车驾驶人于1年内违规记点达6点者,得申请自费讲习扣抵违规点数2点,其抵扣,自记违规点数达6点之日起算,1年内以1次为限。
草案中并指出,讲习时每次以不超过2天为原则,得採集体方式或个别方式讲习。汽车驾驶人、汽车所有人或其他相关之人接受第5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后1年内,再次违反本条例规定,须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者,应依公路主管机关通知再增加讲习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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