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湖子内「湖美夜市」开不到1个月,因违规使用土地而遭市府裁罚6万元,业者宣布即起停业,对市府的处分无奈,认为市府当初的态度不明确,市府20日表示,业者用其他名目「变相」营业,将成立单一窗口辅导相关案件。
湖美夜市5月19日开张,因不符合「休閒专用区」土地分区使用规定,遭市府通知停业,但上周五200多个摊商照常营业,人潮爆满,被市府依《都市计画法》第79条裁罚6万元,本月19日业者贴出公告「21日起暂停营业,摊商可办理退费,将另觅合法地点」。
郑姓业者对市府的裁罚感到无奈,认为去年8月间向市府询问要如何申办「商展」,却没有相关自治条例可依法申请,也依市府辅导对消安、交通、停车等方面改善,湖美夜市开张后带来人潮,促进地方经济,如今却被市府要求停业。
郑姓业者说,不合法夜市不是只有湖美夜市,当初想申请就是希望合法经营,但无法可循、申请无门。
市府建设处表示,当初业者来函询问要申办「摊贩集中场」,后来改口用「商展」、「夜市」或其他名称、变相行为,本质还是「摊贩集中场」,仍属违规,对于合法申请的业者将成立「单一窗口」,以简政便民的方式协助及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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