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议已久的健保部分负担改革终于要上路!卫福部今正式公告,7月1日起,实施药品、急诊部分负担新制。民眾前往大医院看病拿药,至多得附上300元药品部分负担。挂急诊者,在大医院将收750元,在区域医院收400元,诊所则维持不变。新制上路后,低收入户、重大伤病者不受影响。至于中低收入户、身心障碍者,赴医学中心挂急诊收550元,在区域医院收300元,其余与一般民眾相同。
卫福部今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对象门诊药品、急诊应自行负担之费用」,宣布部分负担新制将在7月1日起生效。根据卫福部规划,第1阶段新制实施范围为药品及急诊部分负担,检验检查不包含在内。
7月1日起,药品部分负担仍然维持100元以下免收,民眾在诊所、地区医院领药的部分负担上限不变,仍维持至多200元,但在区域医院、医学中心,上限则改为300元。慢性病连续处方笺方面,诊所维持免收,其余首次比照药品部分负担收取,第2、3次则免收。
前往急诊就医者,诊所、地区医院的部分负担仍然维持150元,但区域医院调整为400元、医学中心调整为750元,取消依检伤分类收费。低收入户、重大伤病者,仍然维持免部分负担,而中低收入户、身心障碍者适用新制,但赴医学中心挂急诊,只需收取550元,在区域医院则收取300元部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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