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陈姓男子在某间夹娃娃机店内,趁无人时持自备的钥匙开启机台中控室,偷走放在里面的25元,事后被发现告上法庭,屏东地院依窃盗罪判陈拘役25天,不料陈认为判太重而上诉,法官审酌陈犯行轻微又无前科,改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1万,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去年4月间,陈男到屏东某家夹娃娃机店时,趁四下无人注意之际,持自备的钥匙开启夹娃娃机台的中控室,并从中偷走25元,犯案过程被店内监视器全都录,业者发现后愤怒不已,虽然只是被偷25元,但为遏阻行窃歪风,仍选择报警处置。
陈男遭逮后,坦承不讳,屏东地院以简易判决程序依窃盗罪判陈拘役25天,得易科罚金2万5000元。然而,陈不服判决,他认为他只是偷25元,遭处拘役25天过重,因此上诉请求量处较轻的刑度。
案经法官重审后,认为陈男犯后坦承犯行、行窃手段也属平和,且其犯行确实属于轻微,加上又无前科,因此改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1万,不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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