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第十军团台中市大雅区的北大营区发生两名陈姓士官在寝室一氧化硸中毒死亡事件,其中29岁的陈姓士官家住彰化市,家属质疑同寝的33岁的陈姓士官有留信件,有轻生意图,还有购置钢瓶,并带进军营,他们家的孩子莫名其妙枉死。军方人员今天上午到彰化市陈家拈香时表示,全案已在调查中。
陆军第十军团辖属的第五地区支援指挥部运输群26日早点名时,同寝室的2名志愿役陈姓士官集合未到,经干部到寝室查看,发现2人不明原因昏迷,送医急救后都不治,疑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会同军、警及死者家属相验,初判33岁陈姓士官是一氧化碳中毒,轻生死亡,家属对死因没有意见;至于29岁的陈姓士官虽也是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但家属认为孩子是被「连累枉死」,并已对33岁的陈姓士官提出杀人的告诉。
29岁陈姓士官为彰化市人,军方今天派员到死者住处拈香,并向死者家属致意。死者家属痛哭说,小孩结婚2年多,身后留有2名幼子,分别是1岁及满月,媳妇也在同单位任职,家庭幸福美满,根本不可能会去轻生。
「一个好好的小孩就这么走了,无法接受!」家属泣诉,33岁的陈姓士官要轻生,却拉着他们的小孩垫背,实在太缺德。士官寝室是上铺睡觉,下舖电脑桌,当时他们的小孩应该是在睡梦中,被33岁的士官开瓦斯轻生给连累枉死;此外,那么大的钢瓶居然可以带入军营,军方在安检上显然有疏失,一定要给他们一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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