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丑闻「松山之乱」案,前松山警分局长林志诚、中崙派出所所长许书桓、副所长顏敏森、巡佐傅荣光4人,因中崙派出所遭黑衣人闯入闹事、砸坏电脑事件,惩戒法院将林志诚及杨忠蒞判决降2级改叙,许书桓降1级改叙,顏敏森降1级改叙,傅荣光降1级改叙,全案可上诉。
2021年4月16日时任松山警分局督察组教官杨忠蒞酒后,与徐权等10名黑衣人起衝突,徐等人追逐杨衝进中崙所,因找不到杨,大声咆哮,徐权抄起铁椅,砸坏值班台警用电脑萤幕。
惩戒法院认为,警察是犯罪侦防、打击犯罪之第一线执法人员,杨忠蒞行为时为松山分局警员兼教官,许书桓、顏敏森及傅荣光行为时分别为中崙派出所正、副所长及资深巡佐,或在不妥当场所饮酒后言行不检,或有湮灭证据、隐匿犯罪之行为,知法犯法,引起舆论非议,损害警察名誉情节严重。
合议庭认为许书桓、顏敏森身为正、副所长,未尽监督下属,如实报告上级之责任;林志诚身为分局长,综理松山分局之警政业务,对外发布新闻稿或对媒体发言时,未能切实查证并说明警方严正执法之立场,致引发外界质疑「公权力不彰」「员警包庇犯罪」「监视影像分局长竟以停电没录到掩盖」,重创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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