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为防止重大欠税并加强税捐徵起,税捐稽徵机关依税捐稽徵法规定,每年7月1日公告个人累计欠税超过1,000万元或营利事业累计欠税超过5,000万元之确定案件。
各税捐机关公告内容,将包括欠税人姓名或名称(若为营利事业,一併公告负责人姓名及地址)、税目别、欠税年度、欠税或罚锾金额(含滞纳金、利息、滞报金、怠报金)及欠税人地址等,公告期间自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六个月),分别刊登在财政部全球资讯网及各税捐稽徵机关网站。
财政部表示,清理欠税是各税捐稽徵机关重点工作之一,除藉公告重大欠税案件督促欠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外,也与法务部多年来建立合作机制,各税捐稽徵机关亦与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所属各分署加强联繫协调,积极查调纳税义务人可供执行财产送行政执行机关运用。
针对有缴纳能力却故意隐匿财产的欠税人,财政部也积极追查动向,将所查得之欠税人相关资料提供行政执行机关参考,并配合行政执行机关拘提、管收欠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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