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聚氯乙烯(PVC)食品包装已为国际趋势,为减少PVC对环境及健康危害风险,花莲县环保局3日赴传统市场稽查,抽查40摊、166件商品,有3件违规使用PVC材质容器,现场辅导限期改善,若持续不改善,可开罚6万至30万元罚锾。
环保局表示,市面上许多食品过去常用PVC材质做为缓衝、及装填物的塑胶衬垫、泡壳,为了提高耐热、耐光性,PVC制品会添加安定剂,其中含有铅、镉、锌等重金属。PVC不抗油溶,若以此类容器装填含油食物、食材,塑化剂可能渗入食物,带来致癌风险。
环保署公告今年7月1日起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公告应回收容器及非平板类免洗餐具填装食品等商品之制造、输入及贩卖。花莲县政府以联合国17项SDGs永续发展指标为施政方向,改善环境、禁用PVC材质。
环保局稽查人员到花莲市重庆市场及吉安乡黄昏市场稽查,抽查40摊166件商品,其中有3件商品违规使用PVC材质容器,之后将排定到传统市场、东大门夜市摊商、百货公司、购物中心、量贩店业等,也请各列管业者配合查核作业,若自身产品仍使用PVC包材,请使用其他替代材质。
环保局提醒,民眾购买商品时,可自备环保餐具及环保袋,落实消费顾环保,并同时留意食品包材材质是否为PVC,若有发现违规产品,可拨打花莲县环保局废管科03-8237575*2318,环保局将派员辅导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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