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柳姓女子带着家人到高雄旗津游玩,不小心在超商提款后忘了取走5000元现钞,结果被下一位领钞的陈姓妇人占为己有。陈妇被警方找上门时,还企图狡辩没有拿钱,但因精准、主动说出正确金额,被员警抓包。高雄地院审理后,认定陈妇侵占,不但5000元没收,还遭判8000元罚金、得易服劳役,可上诉。
去年1月24日中午。柳女在超商提款时因为分心照顾两个小孩,只拿了提款卡没拿钱。55岁陈妇随后也来领钱,发现出钞口竟然有5000元现金,她看四下无人,便直接将5000元放进自己的口袋,然后装作买东西的样子离开。
柳女回头发现钱不见了,立刻联络店员,也联繫ATM银行,确认现金是否遭回收。银行客服表示,查阅现金是否收回机台内、需要1个工作天,最慢也要3个工作天。柳女不放心,直接报警处理。
警方接获报案后,查出陈妇的身分并到她家访问。陈妇否认有拿钱,还说自己身上「最多只有3000元,不可能会有5000元」。员警听了大惊「妳怎么知道是5000元?我都还没说金额呢!」陈妇一时语塞,但仍坚持自己无辜。
法院查看超商的监视器录影,发现陈妇的行径与她的辩解不符,确定她侵占柳女现金后放入自己的后口袋,最后依侵占罪判陈妇8000元罚金或劳役,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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