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50多岁的范姓男子先前与家人吵架,一气之下便把全身衣服脱光走上街,吓得路人报警处理。台北地院审结,依犯公然猥亵罪,处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范姓男子与家人发生争吵,因心生不满,竟于2022年7月5日18时许,在住处将衣服脱光后走到外面,全身赤裸沿着台北市街道绕行,直到被路人报警处理,警方同日晚间到场查获,依妨害风化罪将范男当场逮捕移送法办。
台北地院审理时,范男坦承所有罪刑,法官比对报案民眾及监视器画面等证据,堪认范男罪行;法官指出,范男的行为影响社会善良风俗,缺乏尊重他人观念,兼衡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及智识程度、家庭生活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依犯公然猥亵罪,处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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