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进党立委郑宝清去年以无党籍身分参选桃园市长,他不满周玉蔻在节目中质疑他拿共产党的钱参选等,提告求偿10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认定周女是就可受公评之事项表达其立场或见解,判决驳回郑的诉讼确定。
郑宝清主张,他是桃园市第3届市长选举候选人,2022年8月29日上午8点他接受周女在宝岛联播网电台主持之节目「新闻放鞭炮」中访问,周女在节目中向他发问:「你有没有拿共产党的钱?」等语时,他另有电话拨来,周女无视他告知另有重要电话后挂断与她人通话,反而在节目中以嘲讽、讪笑口吻表示:「不敢回答」。
郑说,周女在节目中说,「我问他有没有拿共产党的钱,他把我挂掉」、「关键问题不回答,然后就挂电话」等语,使不特定多数人误认他承认有收取共产党提供之金援,致使他之社会评价、名誉均受到严重贬损,而受有非财产上损害,求偿100万元。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认为郑当时是桃园市第三届市长选举候选人,属参与公共事务之人物,其在接受节目访问前,即得知悉节目型态系以主持人访谈之方式进行,却于主持人要求发问时,以挂断访谈电话方式未回答周女询问之问题,周女质疑郑迴避问题,非属凭空捏造。
高院认为,周女是就可受公评之事项表达其立场或见解,非纯属情绪性或人身攻击性之谩骂言语,可认是基于善意所为之合理评论,难谓有侵害郑的名誉或信用权之不法性,判决驳回郑的诉讼。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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