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34岁的白姓男子今年6月在前镇一处巷子中,强拉1名8岁小女童,想将人带走,这时1名17岁少女见状,本想上前阻止,未料白男却改抓她,还不顾少女反抗,将人强押在地并以手抚摸胸部和下体,其他民眾见状上前压制他并报案。高雄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诉。
起诉书指出,白姓男子在今年6月9日中午12点50分,在前镇区一处巷子中,看见1名8岁小女童,徒手拉扯,想将她带走,这时另外1名17岁少女见状立刻上前阻止,但白男则改抓少女,导致她左上臂有抓痕、右前臂抓痕及右大腿抓痕等伤害,但白男仍不顾少女的反抗,将少女强押在地,还以手抚摸少女的胸部和下体,其他民眾路过立刻压制白男并报警处理。
检警调查时,白男先供称因施用安非他命才犯案,但经地检署採集尿液送检后,呈现安非他命阴性反应,因此研判是为掩饰真相的说词,后来他在侦查中坦承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明知道对方未成年还想发生关系,从小一直对小孩有衝动,会想欺负对方。高雄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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