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嘉义县太保市长选举,前议员戴光宗与对手郑淑分选战打得激烈,双方阵营互殴互告伤害罪,郑淑分当选,戴光宗对郑提出当选无效之诉,法院2日驳回,理由是互殴属单纯偶发衝突,不构成违反选罢法要件。

去年太保市长选举,戴光宗获民进党提名,原任太保市长秘书郑淑分以无党籍身分参选,郑淑分险胜。

戴光宗主张郑淑分阵营在竞选前几天制作不实文宣,夹报发送家户,被戴光宗竞选团队人员发现而报警,郑淑分竞选团队人员为阻挠、妨碍后续竞选行为,在太保分驻所前动手殴打戴的竞选志工,戴及竞选团队心生畏惧,宣布暂停竞选活动。

戴光宗认为郑淑分的行为构成《选罢法》第120条第1项第2款当选无效事由,因而提诉郑淑分当选无效。

法官审理认为,戴竞选团队人员与郑竞选团队人员在太保分驻所发生衝突时,双方都没有穿竞选服务处背心,都互相不认识,后来互告伤害罪,嘉义地检署已起诉,双方衝突应属单纯偶发,不符《选罢法》当选无效构成要件。

现任嘉义县工商发展投资策进会总干事戴光宗表示,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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