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检察官王朝震因涉贪遭判刑7年半,出狱后转任律师,2016年向台南律师公会申请入会遭拒,由于律师法规定公会不得拒绝律师入会申请,因此王对公会提告索赔,但因此引发争议促成修法,法务部依修法后规定将王废止律师证书,他不服提告,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可上诉。

《律师法》2019年修正后规定,受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确定,依其罪名及情节足认有害于律师之信誉,法务部徵询全国律师联合会之意见后,可废止律师证书。

王朝震因承办立委方医良之子方德福逃漏税案机会,收贿15万,并为友人注销交通裁罚,2010年被依贪污罪判刑7年6月确定,王入狱在2017年执行完毕后转任律师,向律师公会申请入会但遭拒,后来因此促成修法。

法务部在2021年函文全国律师联合会,经全律会同意废止王的律师证书,法务部废止王的律师证书,要他文到后2周内返还该律师证书,未返还者,依法注销律师证书,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北高行政法院认,法务部认事用法均无违误,判决驳回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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