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警察局凤林分局光復分驻所警员邹永国、实训生王博贤,日前执行巡逻勤务时,接获一名陈姓老妇人至分驻所向员警表示,其停放民宅前之电动代步车不见了,且车上还插着钥匙,请警方协助找回失车。
该所员警闻讯后,立即在陈妇所报民宅周遭寻找,并调阅周遭监视器,发现陈妇是步行至该民宅,与电动代步车是在该民宅前遭窃的说法有所出入。
警方考量到陈妇有可能记错地点,于是前往陈妇住家及当时购买电动代步车的店家寻找,结果竟在购买电动代步车的机车行发现该代步车。老板表示当时陈妇将该车停放后,只说没有电了,就步行离开。
凤林分局表示,呼吁民眾驾车外出时,如将车辆停放在不熟悉之路段,请记下地标或以手机拍照留存,避免发生类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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