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简姓男子与周姓女子110年3月结婚,简男婚后却与陈姓女子互动频繁,2人相处如恋人一般,甚多次相约出游,并在陈女住处发生15次性行为。直到去年(112年)简男想要与陈女协商分手,却遭到威胁并以死相逼,最后于去年4月1日正式分手,但陈女仍不断纠缠,打电话或是传讯息等方式骚扰简男。
陈女甚至在去年4月3日,透过Instagram传送私讯给周女,「你不想看简XX哦,我在跟你分享他的照片」、「应该长那么大ㄌ不用连自己的婚姻都还要爸妈出面吧」、「你要有勇气面对你的另一半出轨」、「我记得简XX不喜欢拍照,可是我说要拍照的时候,他都会陪我」、「还有你信不信我跟他做爱的次数比你跟他还要多」;周女这才知道丈夫在外偷腥。
陈女去年4月8日又传送mail给简男,「最起码我们还可以再打一次分手炮,大家又不吃亏对吧」、「你会来吧我感觉自己要发烧了真的好冷超冷我一直在发抖」、「冷到我已经在咳嗽你千万不要不来还我灵魂ㄟ」。
陈女还去周女上班的地方,双方爆发争执,不仅要求周女须将店面让给她当赔偿,还希望周女与简男离婚,并说是因为周女的存在,才会导致她无法继续与简男在一起。陈女还恐吓,若不让他们在一起,就算被抓走仍会纠缠周女。
周女认为陈女行为已破坏他们夫妻间的家庭圆满、安全及幸福,因而提出请求损害赔偿80万元。法官日前判决,陈女与简男应连带给付周女12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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