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分局自强派出所员警,于15日凌晨1时50分巡逻经过高雄新兴区成功一路与新田路口时,见一辆灰色自小客车没开大灯,欲上前提醒却闻到酒味,经酒测发现酒测值达0.55mg/l明显超标,驾驶47岁魏姓男子以公共危险罪送办,同车48岁洪姓男子与38岁许姓男子也遭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35条,开罚新台币6000元至15000元的连坐罚锾。
自强所员警骑乘警用机车巡逻时,发现魏男驾驶车辆右转时,虽有打方向灯但在深夜却未开启大灯,于是鸣笛拦车上前提醒,一靠近却闻到酒味,经酒测酒测值达0.55mg/l明显超标,魏男供称在市区一间酒吧饮酒叙旧后,魏男自认仅喝两瓶啤酒精神尚佳,便决定驾车载两名友人一同返家。
除驾车的魏男因酒测值超标依公共危险罪送办外,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35条,同车乘客明知驾驶酒驾,却未阻止其驾车,也会遭连坐处新臺币6000元至15000元以下罚锾,让洪、许2男大嘆图了方便却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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