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滨工业区土地租转购受理案件申请疑有多重标准,立委陈椒华今指控,经济部产业管理局有行政疏失,使厂商于租转购之程序上,无法以当期且合理价款承购彰滨工业区线西区的土地,影响民眾人民财产权及生存权,呼吁儘速提出补救措施。

陈椒华指出,彰滨工业区早期招商不易,为吸引厂商进驻,经济部2002年祭出「006688」土地优惠方案,让厂商可以承租彰滨工业区土地,未来将已缴纳之租金扣抵购买土地价款,但申购土地规定未明定于契约,也无一致的申购规定,使得当年部分申请租转购土地者权益受损。

陈情人林金连说,他2017年提出申请租转购,多次询问彰滨服务中心未获完整资讯,直至投书于局长信箱,彰滨服务中心才以经济部「产业园区閒置土地认定与辅导使用及强制拍卖办法」答覆,「至少完成30%建蔽率的设厂面积,以利后续申请承租转承购的事宜」。

不过,陈椒华表示,2017年至2018年间同批申请者,多家没有达成30%建蔽率,而是实际使用面积超过30%者就可申购土地(租转购),陈情人到办公室索取资料后,才得知当年不必完成30%建蔽率的设厂面积,以实际使用30%面积即可申请。

陈椒华强调,财管局作为行政机关,攸关人民财产权的资讯未以正式公文书让当事人知悉流程,仅以电子邮件作为简易回覆,有违行政文书送达的程序规范,既然可依实际面积逾30%的政策,同意承购,产管局应重新以当年的审查条件受理申请租转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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