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自北市殡葬处退休并选上里长的前巡墓员陈健郎,在其任内涉嫌包庇妻子开设的一方礼仪公司,未举发掘骨、修墓的违规丧家,并透过造墓业者邱垂港居间联繫,由「一方」承揽葛姓丧家殡葬事宜,除使葛姓丧家免受至少3万元违规裁罚,也图利妻子公司取得丧葬生意;台北地检署今(2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起诉陈、邱2人,并请求法院判决2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并依法宣告褫夺公权,并没收或追徵不法所得。
据检方调查,一方礼仪公司承揽葛姓丧家的合葬及修墓费用,共收费10万7600元,扣除成本及朋分后,陈健郎、邱垂港各获不法利益7800元、2万元;而违规的葛姓丧家因此免受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行政裁罚。
检廉查出,陈健郎自2018年1月起与郑姓妻子共同经营一方礼仪公司,并与邱垂港合作殡葬生意牟利;葛姓丧家因母亲过世后,为使母亲与早年辞世的父亲合葬,未经合法申请,于2018年10月间重修父亲的墓地,并将父母一同合葬于非属公墓「龙岗墓园」。
而一方公司承揽葛姓丧家的修墓生意,陈明知葛姓丧家未事先申请修墓,仍包庇违规情事,使葛姓丧家免受违规裁罚。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未获起掘许可,不得起掘、迁葬,违者可裁罚3万至15万元罚锾。巡墓员则负责举发此类违规行为,会勘后视情节予以行政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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