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四川1名刘姓男子,5年前在网路平台花费495元(约台币2195元)购买了「恋爱保险」,保险合约生效后满三年后在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就可获赔9995元(约台币44323元),数年过去了他却迟迟领不到钱,他一状告上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支持了他的上诉,认为合约有效,终审判决判令安心财产保险公司给付刘男保险赔偿金9995元(约台币44323元)。
据陆媒《极目新闻》报导,2018年,四川1名刘姓男子与女友热恋期间在某网络平台花费495元(约台币2195元),投保安心财产保险推出的「恋爱保险」,保险合约生效后满三年后,如果他与女朋友初次在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将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婚礼祝贺金9995元(约台币44323元)。
数年过去,刘男与女友修成正果,但这份恋爱保险却一直没有进行赔偿。他将投保的安心财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保险理赔金以及延期赔偿的滞纳金。不过安心财险公司辩称,「恋爱保险」合约不符合保险法规定,已退出市场,因此保险契约属于无效契约。
一审北京延庆法院支持了安心财险公司的辩护意见,刘男不服判决,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11月21日,刘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北京金融法院支持了他的上诉,认为合约有效,终审判决判令安心财产保险公司给付刘男保险赔偿金9995元(约台币44323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