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依据境外资金专法,实际匯回3351亿元,到11月中旬完成投资1757亿元,仅52%,财政部强调,9成以上是实质投资,国库收入约有292亿元。

根据2019年8月15日《境外资金匯回专法》上路,提供为期2年的租税优惠,鼓励台商回台投资,至2021年8月16日落日。

依据规定,在专法实施期间,第1年会回可享受8%优惠税率、第2年匯回则可享受10%优惠税率,如果再实质投资,税率还可以减半,予以退税。

据财政部统计,实施两年依规定匯回资金有3351亿元。而可以享受实质投资减半税率,依据专法第7条规定,台商核发投资计画核准函之日起2年内完成投资计画。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投资计画,可以由投资方在期限届满前,载明理由申请展延一次,展延期间2年为限。

资金专法落日两年,匯回的资金只有52%投资,显然还有约半的资金閒置,财政部强调,投资1757亿元有9成以上是实质投资,仅不到1成是投资在金融商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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