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台北市议员詹为元日前质疑,TPASS基北北桃1200通勤月票只要使用超过4天,票卡遗失就不予退费,民眾仅只能认赔重新花1200元购买并不合理。对此台北市交通局宣布,26日起民眾使用「记名悠游卡」设定都会通就可申请挂失,1200元扣除每日40元的基本费与20元的退票手续费后,就会退还剩下余额。
詹为元日前接获民眾陈情,表示通勤月票与悠游卡绑定的情况下,若不慎遗失或毁损,想办理退票却只能认赔重新花1200元购买。由于现阶段通勤月票的退票方式,为1200元扣除使用天数乘上最高票价300元,因此只要使用超过4天就不予退费,这样的规则并不合理。
对此北市交通局表示,经台北、新北、桃园及基隆四市讨论,提供每人每年1次票卡遗失按比例退费,以每日40元的基本费为基准,计算使用天数后与原价1200元的价差退费给民眾,而在民眾申请挂失后,经悠游卡公司审核确认后,就会将匯款至指定帐户,或寄送退费通知单至指定地址。 。
交通局也强调,弹性退费机制每年仅只有1次,申请完后若TPASS再遗失,即使是记名卡也只能透过原有的退费机制,也就是1200元扣除使用天数乘上最高票价300元,使用超过4天就不予退费。
交通局也提醒,该功能仅适用记名悠游卡,若民眾绑定TPASS的悠游卡尚未记名,可透过悠游卡公司官网或「Easy Wallet」申办记名。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