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警察压力到底多大?网路流传2张照片,一名女警蹲坐在国道三号大甲收费站旧址旁的护栏外,手持测速枪在抓超速,让很多网友感嘆,过年到了!也有网友表示,女警好可怜啊!

这两张照片疑似是民眾开车经过,看到女警持测速枪蹲坐在护栏外,很明显就是在抓超速的车辆,民眾立即用手机拍下,分享给大家让大家多加注意。

国道马尾女警蹲在护栏外,手持测速枪在抓民眾开车超速。 (民眾提供)
国道马尾女警蹲在护栏外,手持测速枪在抓民眾开车超速。 (民眾提供)

照片中可以看到女警蹲缩在国道纽泽西护栏外,看的出来为了抓超速,相当辛苦的缩在那个角落,女警虽然有戴口罩,但是过往来车相当多,可见也吸入了不少的废气,而女警疑似发现有车辆经过,用手遮挡脸部以免被拍摄到。

女警所蹲点的位置旁边,就是国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队大甲分队,基本上开车用路人只要不违规超速,就不会被拍摄开罚,但女警蹲点的位置也有争议,如果前方500公尺没有测速照相的告示牌提醒,民眾被拍摄到超速,是可以申诉的,而女警在那边蹲点多久,勤务内容为何,还有待国道警方出面说明才可厘清。

国道七队表示: 「严重超速」一直是本局重点取缔违规项目之一,为维持交通秩序及维护用路人行车安全,本大队平时即不定时不定点编排员警于多事故路段取缔超速违规,目的是在「遏止违规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以维护民眾用路的安全保障。

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略以:「测速取缔标志「警52」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应于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设置本标志」;本案员警身着制服依勤务分配表规划路段,以手持式雷射测速器在执勤安全、适当地点,採适合方式执行科技执法取缔超速违规,另员警为增加仪器稳定性以蹲坐方式执勤,且于上游约800公尺处(159.5公里)有依规定设置「警52」标志,执法均依相关规定并无违误。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在此呼吁:驾车时应依速限行驶,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新臺币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另同条第4项规定处罚车主「吊扣该汽车牌照6个月」。

国道警表示,「严重超速」一直是本局重点取缔违规项目之一,为维持交通秩序及维护用路人行车安全,本大队平时即不定时不定点编排员警于多事故路段取缔超速违规,目的是在「遏止违规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以维护民眾用路的安全保障。

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略以:「测速取缔标志「警52」、、、、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应于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设置本标志」;本案员警身着制服依勤务分配表规划路段,以手持式雷射测速器在执勤安全、适当地点,採适合方式执行科技执法取缔超速违规,另员警为增加仪器稳定性以蹲坐方式执勤,且于上游约800公尺处(159.5公里)有依规定设置「警52」标志,执法均依相关规定并无违误。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在此呼吁:驾车时应依速限行驶,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新臺币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另同条第4项规定处罚车主「吊扣该汽车牌照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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