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因听从妈妈吴淑珍的话,去年被依共同有掩饰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财物之洗钱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併科罚金150万元定谳,由于他涉偽证罪部分先被判刑确定,合併执行1年2月。陈致中入狱后,法务部矫正署今年2月5日核准假释,检察官声请假释中付保护管束,高院6日裁准。

陈致中在国务费案中,依吴淑珍指示作偽证,2011年遭判刑3月、不得易科罚金定谳,法官安排他到狱中易服社会劳动折抵刑期,他日前被依洗钱罪判刑确定后,检察官依陈致中请求向最后事实审之高院声请合併定应执行刑。

二监说,在6日下午5时前尚未收到保护管束令,陈致中最快可能于明(7)日出监,对于陈致中何时可以出监,二监没有给出明确答案,但可以确定的是,陈致中今年可以回家吃团圆饭了。

高院认为,陈致中所犯偽证罪、共同有掩饰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财物之洗钱罪之罪质、侵害法益、犯罪情节等迥异,且犯罪时间有别,彼此间之责任非难重复程度低,兼衡陈致中对量刑表示无意见,暨贯彻刑法量刑公平正义理念,定其应执行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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